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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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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学校肇始于1924年创办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36年更名为广东中医药专科学校,1952年建设成为广东中医进修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香港六和资料大会,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正式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团嘌柿烤尤嘣盒G傲。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统械!爸幸桨渭獯葱氯瞬拍J礁母锸缘阆钅俊备咝#ㄖ幸窖А5+3”一体化、中医学九年制)。学校秉承“崇德远志、和衷有容、汲古求新、笃学精业”的大学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精诚济世”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德业双修、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专门人才、医药相关复合型人才以及其他学科应用型人才,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我校目前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专业代码1056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和药学(专业代码105500)四个专业学位类别招生。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总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和普通招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广东省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含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中药学“4+5”创新班转段生,具体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2.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医学长学制本科生按要求和程序,申请2025年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符合各项条件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参见转段工作相关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详见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我校暂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升学管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报考。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考试、复试、录。蠊煽忌孕懈涸。

5.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教育背景。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